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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开客栈慎防6大陷阱
一、准营证陷阱
根据《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》,在丽江古城(含束河古镇和白沙古镇)进行商业经营,除了工商税务登记之外,还必须到古城管理局申请《风景名胜区准营证》,没有准营证视为非法经营,一旦查出会收到严厉的惩罚。因此,在转让客栈的时候,一定要了解清楚原任老板手上有没有准营讠正,写的是房东的名字还是原老板的名字。转让没有准营讠正的客栈风险就大了。
转让后要把准营讠正的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,你就是法律上得到保障的经营者了。在你想转让给别人的时候,有这个在手,价格可以喊高一点。
有的客栈是以房东名字来办的讠正,据说本地人申请会容易一点。这种情况下,跟房东之间就不是单纯的租房关系了,应该属于承包性质。因为讠正件都是房东的名字,在法律上经营权是在房东手里,要得到房东的认可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,减少日后出现纠纷的风险。转让的时候应亲自跟房东见面并确认承包关系,最好是重新签订承包合同。
因为曾经出现过拖欠租金、违法经营后潜逃的老板,有的房东会在租赁(承包)合同中订明不允许转让,要转让必须征得房东的同意。这点也要注意的,也就是说要看清原老板跟房东之间的合同条款。
二、房产纠纷陷阱
这种情况是针对自建客栈而言。申请准营证必须让房东带着房产证一起去办理,但如果一个四合院分属几个房东,房东之间又存在房产纠纷的话,房管局就不会核发房产证。这种情况最麻烦了,有很多空着的院子因此一拖再拖,得不到开发,白白浪费了。
三、多重转让陷阱
原任老板同时转让给几个接手人,收到转让费后就一走了之,人间蒸发。转让客栈一要看工商、税务、准营证件的原件,二要见房东(并最好见房产证),三要签订详细的转让合同,四要分期付转让费,以防落入骗子的陷阱。
四、合伙陷阱
有的朋友一时冲动,几个刚刚认识的驴友兴奋之下就合伙经营客栈,可是彼此了解不深,缺乏信任,在合作过程中就难免出现各种问题和纠纷,例如资本不到位、经营思路有分歧、利益分配不公、分工不明确等等,最后闹得很不愉快,本来想来丽江感受一下“柔软时光”,却变成了伤心地。
这种情况不是一家两家,而是很普遍的现象。在此提醒一下想去丽江开客栈的朋友,慎重选择合伙人,拿几十W出来投资不是闹着玩的事情,除非你有大把钱可以浪费。
五、代管陷阱
有的老板在丽江开了客栈,却又没有时间亲自管理,就委托一些亲戚、朋友来代管,但即使是再熟的人,也最好事先签订委托合约,订明彼此的关系、权益和义务。否则后果难于预料。
例子1:代管人变成了合伙人
代管人为客栈开拓了很多客源,可这些客人都只认得代管人,代管人俨然成为了客栈的老板,最后真正的老板想把管理权收回来的时候,代管却不同意,开出赔偿10万的条件,老板苦于没有书面的证据证明代管人并没有投资,只是代为管理,在官司上打不赢,结果是赔了9万,才把“狼”请走了,真是“引狼入室”的范例。
例子2:代管人挪用房租导致客栈倒闭
一个代管人把老板委托她交给房东的房租挪作他用,房东迟迟收不到房租,一气之下租给了别人,老板欲哭无泪……
这种要紧的事情还是亲自来做吧,别指望什么也不用管又能赚钱!
六、推销陷阱
这是个在哪里都会碰到的陷阱,呵呵!好多外地朋友来丽江开客栈,由于不熟悉丽江本地气候和暖通设备的行情,往往会听信推销员夸大其辞的吹牛,采购一些质量低劣的装修材料、家具、家电和热泵等,造成很大的损失。
就以热泵为例,有些牌子是用家用氟系统的空调改装,使用不到一年就压缩机报废;有些牌子低温制热能力差,在丽江高原地区根本发挥不了热泵的优势,反而比电热水器更费电,给客栈日常经营成本带来沉重的负担。
作者:匿名
2010-5-20 22:31:42 回复此贴